市场监督管理局:以“3·15”为契机 筑牢消费维权防线护航放心消费环境
随着2026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,消费维权工作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。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,“3·15”不仅是展示维权成果、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节点,更是对全年消费维权工作的集中检验。作为维护市场秩序、保障消费安全的主力军,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应以此为契机,紧扣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,结合我县实际,立足职能职责,切实把“3·15”的外部关注转化为提升监管效能的内生动力,做到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”,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一、聚焦民生关切,强化执法监管,守牢安全底线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我们要始终绷紧“三品一特”安全这根弦,紧盯食品、药品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,高度关注保健品市场、儿童和学生用品、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要以“3·15”活动为契机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保持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,对严重违法行为敢于亮剑、坚决查处,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让监管执法真正“长出牙齿”。
二、强化源头治理,压实主体责任,提升消费满意度。消费维权既要抓末端处理,更要抓源头预防。要积极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,主动和解消费纠纷,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。持续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、放心消费承诺创建等工作,不断扩大承诺覆盖面,提升承诺兑现质量,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“敢消费、愿消费”的良好氛围。同时,要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深度分析,精准识别监管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,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,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、解决在源头环节。
三、推动社会共治,畅通维权渠道,提升维权效能。消费环境的改善,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。我们要进一步畅通“12315”投诉举报渠道,健全接诉即办、限时办结等机制,确保消费者诉求“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音”。加强与行业协会、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沟通协作,构建行政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公众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格局。特别要针对农村地区、老年群体、未成年人等重点区域和人群,持续开展消费教育引导,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坚持常态长效,完善工作机制,推动“天天都是3·15”。“3·15”只有一天,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常抓不懈。要坚决杜绝“一阵风”式执法和“运动式”检查,将“3·15”活动中形成的有效机制和工作经验,及时转化为常态化监管的长效举措。要不断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提升维权工作质效;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;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,让信用成为市场通行证,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。
保障消费者权益就是保障民生、促进发展。作为市场监管部门,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扎实履行各项职责,努力筑牢消费维权防线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。